当事人身份证指的是原告还是被告的?


在法律语境中,“当事人”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既包括原告,也包括被告。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在一个具体的案件中,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是原告,而被原告起诉、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一方则是被告,他们都属于当事人的范畴。 在不同的法律程序和场景下,“当事人身份证”指代的对象不同。在立案阶段,法院通常要求原告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材料,用以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和诉讼主体资格。这里的“当事人身份证”指的就是原告的身份证。因为原告是启动诉讼程序的主体,需要向法院明确自己是谁、是否具有提起诉讼的资格等。例如,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张三借给李四钱,李四到期未还,张三向法院起诉李四,张三在立案时就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在法院送达传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时,可能会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证信息(如果有),以确保准确找到被告并送达相关材料。这里可能涉及到获取被告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关注被告这个“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不过,很多时候被告的身份证信息较难获取,法律也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确定被告身份并进行送达。例如,如果知道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信息,法院也可以进行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对于原告和被告身份的明确,就涉及到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要求。 总之,“当事人身份证”具体指原告还是被告的,要根据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场景来判断。如果是在启动诉讼阶段,一般主要指原告的身份证;而在后续涉及到与被告相关的程序时,可能就会关注被告的身份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