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只给最低工资是否犯法?


在探讨不签合同只给最低工资是否犯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未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工资发放情况。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明显违法的行为。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 其次,关于只给最低工资的情况。工资的发放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从这一点来看并没有违反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标准,公司却只按最低工资发放,那就可能构成违约和违法行为。员工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 综上所述,不签合同肯定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法主张双倍工资。而只给最低工资是否违法,需要结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等情况来判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