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强制执行时只还清标的就可以了吗?

我收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执行标的是一定金额。我想知道,是不是只要把这个标的金额还清,就没事了呢?还是说还会有其他费用或者责任要承担?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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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被强制执行的情况下,通常不只是还清标的金额就结束了。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执行标的”的概念。执行标的就是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需要被执行人履行的具体义务内容,比如偿还一定数额的欠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执行人除了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也就是执行标的)外,还可能需要承担其他费用。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就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要是没有履行其他义务,就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此外,强制执行过程中还可能产生执行费用。这些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的具体标准会按照相关规定来确定。比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产生的评估费、拍卖费等都属于执行费用范畴。所以,被强制执行时,不能简单认为只还清标的金额就万事大吉,还需要综合考虑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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