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违约金超过30%具有法律效应吗

在签合同的时候,看到里面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超过了30%,心里有点不踏实。想知道这种超过30%的违约金约定,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要是之后真出现违约情况,这违约金会按约定来赔吗,还是会有别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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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超过30%是可能具有法律效应的。首先要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表明,法律是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违约金的。 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不过这不是绝对标准。也就是说,即便违约金超过了30%,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其法律效力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如果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但主张调整过高违约金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要证明约定的违约金确实远远超出了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裁决时,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实际情况、合同具体内容、违约程度以及违约方的主观过错等,来确定违约金数额是否适当。所以,违约金超过30%,并不意味着就没有法律效应,最终要看法院或仲裁机构结合各种因素作出的判断。 相关概念: 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指违约金的数额与因违约行为实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相比,明显过高。 举证责任:就是谁主张某个事实,谁就有义务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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