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是否合法?
我有一块土地,有人想永久转让我的土地使用权,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担心万一不合法,之后会有很多麻烦事。我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看,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到底可不可以,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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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和单位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对于国有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年限限制的,例如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等。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转让土地使用权,但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这意味着国有土地不存在永久转让使用权的情况。 对于集体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而且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有一定期限限制,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通常是不合法的。 如果进行所谓的“永久转让”,可能会导致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双方需要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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