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否需要本人到场?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打算去做工伤认定,但最近身体不太方便,行动不太自如。我想了解下,工伤认定一定要本人到场吗?如果本人实在去不了,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完成工伤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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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关于工伤认定是否需要本人到场,其实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本人必须亲自前往。一般来说,本人可以亲自参与工伤认定过程,因为本人对事故发生的经过等情况最为了解,能够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有助于工伤认定的顺利进行。 不过,本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也有其他解决办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工伤职工的近亲属等都可以代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些材料能清晰地反映工伤的情况,即便本人不到场,也可以完成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总之,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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