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做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后,一起做了一套房子,但是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子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婚后做的房子的归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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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婚后做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这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婚后做房子的资金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无论是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益等,那么这个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二人婚后用自己的积蓄,一起出钱买材料、请工人建造房子,这种情况下房子肯定属于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出资做房子,但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举个例子,男方父母出资给小两口做房子,并且在相关文件上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表明这是给夫妻两人的,那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同的。 然而,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做房子,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这个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例如女方父母出资做房子,同时声明房子只给女方,和男方无关,这种情况下房子就归女方个人所有。 另外,如果婚后做房子的资金来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能够明确证明,同时双方没有约定该房子为共同财产,那么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用自己婚前的存款做的房子,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是婚前财产,也没有和女方约定房子是共同的,那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 所以,婚后做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资金来源、出资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与表示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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