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款一部分是我出的,一部分是我爱人出的,还有一部分是婚后一起还的贷款。现在我有点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不太清楚这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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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判断婚后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这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几种常见的婚后购房情形。情形一: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这种情况下,无论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出资付首付,共同向银行贷款,并且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房屋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等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自然也属于共同所有。情形二: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购房款是其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还贷款等行为,那么另一方可能会对房屋增值部分享有一定的权益。比如,一方在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婚后夫妻共同偿还了部分房屋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房子虽然是用一方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情形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将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婚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涉及到具体的财产分割等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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