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怎么算?
我和对象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现在我有点担心,加名之后这房子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如果算的话,这个共同财产具体是怎么界定和计算的呢?有没有懂这方面法律的朋友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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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产证婚后加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证婚后加名字,一般情况下是算共同财产的。这是因为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通常可以视为房产原所有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一旦完成加名手续,赠与行为即完成,另一方就成为了房屋的共有人,该房屋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如何计算的问题,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没有明确的份额约定,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双方各占50%的份额。比如,夫妻双方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但没有对份额进行约定,那么离婚时,法院通常会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来分割该房产。 但如果双方有明确的份额约定,比如约定一方占70%,另一方占30%,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的份额来确定双方对房屋的所有权比例。这种情况下,在分割房产时,就会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总之,房产证婚后加名通常意味着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具体的份额计算则要根据是否有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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