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个人单独所有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判断婚后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呢,就是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婚后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等,即便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是一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全款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财产,那么这套房产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有一笔定期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买了房,并且有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资金的来源。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