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房子写女方名离婚了房子归属权归谁?

我和对象在婚前买了房子,写的是女方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到底该怎么算。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下房子最终会归谁,是完全归女方,还是会有其他的分配方式,想详细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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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子写女方名,离婚时房子归属权的判定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女方自己在婚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个房子就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归女方所有。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指出,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其次,如果是男方全额出资,只是登记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有可能被看作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但要是男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当条件没有达成,也就是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或者主张房子归自己所有。 然后,如果双方对房子的归属有协议约定,不管是婚前签订协议明确房子的产权归属,还是在离婚时约定了分割方式等,那就按照协议来执行。这是遵循了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另外,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即使只登记在女方名下,在离婚时,未登记的一方若想获取房产的部分权益,就必须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当初有出资,而且这种出资并非是赠予行为。之后可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或者双方协商处理。 相关概念: 附条件赠与:就是在赠与行为中附加一定的条件,只有当这个条件满足时,赠与才生效或者赠与行为才不可撤销。 意思自治: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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