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胃瘫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做了手术后出现了胃瘫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不是医院的责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术后胃瘫能不能算作医疗事故呢?我该怎么判断这件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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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术后胃瘫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先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术后胃瘫是腹部手术,尤其是胃部手术后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它是胃动力紊乱所引起的非机械性梗阻,通常表现为胃排空延迟。判断它是否为医疗事故,关键在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在手术过程中,医院或者医生违反了相关的诊疗规范和常规,比如手术操作失误、用药不当等,并且这些过错与术后胃瘫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术后胃瘫就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例如,医生在手术中损伤了与胃动力相关的神经,导致术后胃瘫,这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但如果医院和医生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操作,术后胃瘫是由于患者自身的特殊体质、病情复杂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的,那么一般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因为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些并发症的发生是目前医学水平难以完全避免的。
要确定术后胃瘫是否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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