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如何办理?


办理购买的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首先要理解几个关键概念。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它和普通商品房不同,在办理房产证方面有其特殊规定。 一般来说,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常所需材料包括: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查档证明、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是初始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这里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二步是填写申请表,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第三步是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第四步是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第五步是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定要保留好缴纳凭证。 第六步是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七步是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缴纳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不过,各地在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有差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确保准确无误地办理好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