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在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考虑加上女方名字。但我不太清楚,加上女方名字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变成我们的共同财产了?要是以后出现什么问题,财产分割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到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的情况,如果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这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一旦完成了房产的加名手续,也就是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双方一般会平均分割该房产,但法院也会考虑到购房款的来源、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的分割。 例如,男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婚后加上女方名字。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原本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加名后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考虑到男方支付购房款的情况,适当多分给男方一些份额。所以,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后,房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但具体的分割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