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购房合同是否必须要公证?
我刚和配偶协议离婚,最近打算买套房子,签了购房合同。朋友说这个合同最好去公证一下,但我觉得麻烦。我想知道协议离婚后签的购房合同是不是必须要公证啊?不公证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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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协议离婚后签订的购房合同并非必须要进行公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购房合同和公证的概念。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或者售房者之间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签订,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说明,只要购房合同符合书面形式要求,并且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购房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依赖于是否公证。即使不公证,合同在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下,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不过,公证也有其独特的作用。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其证明力相对较高。在发生纠纷时,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而且,公证可以对合同的签订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真实意愿,一定程度上减少合同风险。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后购房合同不强制要求公证,但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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