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缓刑考验期是否以判决书日期计算?

我因犯罪被判处缓刑,现在对缓刑考验期的起始时间不太清楚。我收到判决书后,不确定缓刑考验期是不是从判决书上的日期开始算,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关系到我缓刑结束的时间,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缓刑考验期
  • #判决确定日
  • #刑法规定
  • #一审判决
  • #二审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罪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关于缓刑考验期的起始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并不是判决书上的日期。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是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通常为十天)内没有上诉、抗诉的,上诉期满后判决才生效;如果是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也就是说,缓刑考验期要从判决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开始计算,而不是简单地以判决书上的日期为准。这是为了保证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确保判决结果得到稳定和有效的执行。所以,只有当判决生效后,缓刑考验期才正式开始。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