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财产要核查吗,怎么办理?

我打算和老公协议离婚,对于财产分割这块有点担心。不知道在协议离婚时,财产是否会被相关部门核查呢?如果需要核查,具体要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呢?要是不核查,又怕后续有纠纷,心里实在没底。
展开 view-more
  • #协议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协议离婚中,通常情况下相关部门不会主动对财产进行核查。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协议离婚强调的是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和意思自治。只要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尊重双方的约定,不会对财产进行实质性的核查。这是基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同时也是为了提高离婚登记的效率,减少行政成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不过,虽然婚姻登记机关不主动核查财产,但如果在离婚后发现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关于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办理流程,首先夫妻双方需要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在离婚协议中,要明确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割方式以及各自应得的份额等内容。然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等。如果审查通过,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生效,财产分割也按照协议执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