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必须进行财产分割吗?
我打算和老公协议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还没谈好,也不想现在就处理财产问题。我想知道离婚协议里必须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吗,能不能先只办离婚,之后再处理财产的事?
展开


在法律上,离婚协议并不一定必须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强调的是“等事项”,意味着财产分割并非是离婚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暂时不想处理财产问题,他们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只明确表示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等其他问题的处理方案,而不涉及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之后,双方可以在离婚后另行协商财产分割事宜,若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虽然离婚协议不是必须要进行财产分割,但从长远来看,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尽量对财产问题作出明确的处理,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毕竟,未分割的财产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产生新的情况和变化,增加解决问题的复杂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