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不是住不住都要交?
我买了套房子,但目前还没打算入住。物业却一直催我交物业费,我觉得我没住就不该交。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是不是不管住不住都得交物业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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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即使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在房屋中,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而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它涵盖了小区的公共区域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清扫等多个方面,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是否居住而停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也就是说,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就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不过,在某些地方可能会有特殊规定。比如有的地区规定,如果房屋空置达到一定时间,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减免,可能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但这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协商情况来确定。所以,总体原则是住不住通常都要交物业费,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依规协商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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