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高空抛物肇事者,物业有责任吗?
我住的小区里发生了高空抛物事件,东西砸坏了楼下的车辆,但一直找不到抛物的人。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物业需不需要对这件事负责呢?他们在高空抛物事件里到底有没有责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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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找不到高空抛物肇事者的情况下,物业是否有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高空抛物这种行为。高空抛物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危险且可能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物业没有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那么它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这里所说的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对可能发生高空抛物的区域进行监控,这样在发生事件后能够及时查看监控,寻找肇事者;在小区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居民不要高空抛物;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和维护,查看是否有物品可能坠落等。如果物业没有做到这些,导致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无法找到肇事者,那么物业就存在一定的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如果物业已经采取了合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安装了足够的监控,并且监控正常运行,但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无法找到肇事者,那么物业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可能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所以,判断物业在找不到高空抛物肇事者的情况下是否有责任,关键在于物业是否履行了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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