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房子有质量问题跟物业有直接关系吗?
我新买的房子,入住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比如墙面渗水、地板空鼓等。我第一时间想到了物业,但是又不确定房子质量问题是不是该物业负责。我就想知道,房子有质量问题跟物业有没有直接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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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和物业没有直接关系。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概念。房屋质量问题主要是指房屋在建造过程中,由于开发商的施工或者选材等原因,导致房屋在结构、功能等方面不符合相关标准。而物业呢,主要是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比如清洁卫生、安保、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在保修期限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是有责任进行维修的。 而物业和业主之间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建立的服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如果房子的质量问题是在开发商的保修范围和期限内,物业并没有直接的维修责任,但物业有义务协助业主联系开发商,并督促开发商进行维修。 不过,如果房屋质量问题是由于物业在管理和维护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导致的,比如物业在进行设施设备维修时操作不当,造成房屋损坏,那么物业就需要对这部分问题负责。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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