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违法行为被辞退还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我公司有个员工存在违法行为,公司决定辞退他。但他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是否需要给他双倍工资。想问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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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双倍工资的概念。双倍工资一般是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工资赔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员工存在违法行为,公司将其辞退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员工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更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 所以,关键在于员工的违法行为是否达到了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如果达到了,公司辞退该员工是合法合理的,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违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那么公司的辞退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此时员工可能会主张经济赔偿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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