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结婚多年,一直住在一套公房中。现在我们面临一些财产分割的问题,我想知道这套公房算不算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不太清楚公房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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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了解一下公房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公房,也就是公有住房,它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单位所有的,居住者通常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打个比方,就好像你租了别人的房子住,房子不是你的,你只是有权利在里面居住。 夫妻共同财产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对于公房而言,由于居住者没有所有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公房本身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公房的使用权相关权益在离婚等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受到法律的特别考量。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公房的部分产权或者全部产权,那么这部分出资对应的权益是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比如,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了公房的产权,那么这套房就和普通的夫妻共同房产一样,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取得了公房的使用权,婚后另一方也参与了相关费用的缴纳,那么在分割时,另一方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比如,一方婚前承租公房,婚后夫妻共同承担了房租等费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 总之,判断公房是否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关,关键要看是否涉及到产权的购买以及双方在公房使用过程中的投入等情况。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说公房就是或者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处理时,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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