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的性质是什么?
我前两天喝了点酒开车上路,被交警查到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自己这种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在法律上算什么性质的案件。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严重不严重,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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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的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可分为酒驾和醉驾两种情形,它们的性质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要明确酒驾和醉驾的判定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 2010)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对于饮酒驾车,也就是酒驾,它属于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而醉酒驾车则属于犯罪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更为严厉,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此外,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的性质会因酒精含量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对应的法律后果也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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