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房产归属后,还需要再起诉才能强制执行吗?

最近家里遇到了房产归属纠纷,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但对方好像没有要履行判决的意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还得再起诉一次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就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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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房产归属后,不需要再起诉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当法院对房产归属作出判决后,若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该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方式强制执行。 最后,关于执行法院的问题,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定和裁决,以及刑事判决和裁决中所涉及的财产部分,应该由第一审法院或者是与第一审法院处于同等级别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工作。另外,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应由被执行人的居住场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执行工作。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仍未能执行相关事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进一步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可以授权原所在法院在特定时间内完成执行任务,也可以决定授权本院直接进行执行工作或者指令其他地方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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