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有错,再审是否为终审判决?


在法律程序中,一审判决出现错误时启动的再审程序,其判决结果是否为终审判决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再审程序。再审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它并不是每一个案件的必经程序,通常是在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法定情形下才会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如果一审判决错误,再审是按照一审程序进行的,那么作出的判决就不是终审判决,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如果再审是按照二审程序进行的,那么作出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再来看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而在行政诉讼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也有类似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上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综上所述,一审有错时再审是否为终审判决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再审适用的是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当事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依据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