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是交给住建局吗?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要交维修基金,我不太清楚这钱该交给谁。有人说要交给住建局,也有人说不是。我就想弄明白,维修基金到底是不是给住建局啊?交的时候有没有啥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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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全称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并非直接交给住建局。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这里说的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一定就是住建局,有的地方可能是专门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机构负责代管。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所以,维修基金的交付对象要分不同阶段来看。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可由业主委员会委托银行管理。在缴纳维修基金时,业主一定要注意向正规机构缴纳,并索要相关的凭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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