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逮捕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首先,咱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错误逮捕。错误逮捕就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公民实施了逮捕,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当遇到错误逮捕想要申请国家赔偿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第一步,确定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来说,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通常就是检察院,如果是法院决定逮捕的,法院就是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步,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要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等事项。如果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第三步,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审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第四步,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如果决定不予赔偿,也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五步,若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第六步,如果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