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把钱还了是否还用判刑?
我遭遇了诈骗,后来诈骗犯把钱还给我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还会不会判他的刑呢?这还钱的行为对判刑结果有啥影响不?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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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法律层面来说,即使诈骗犯把钱还了,依然可能会被判刑。因为还钱只是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了弥补,但并不能抹去其实施诈骗行为时所触犯的法律。诈骗行为一旦完成,犯罪就已经既遂,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不过,诈骗犯主动还钱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来考虑的。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诈骗犯还钱这种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的行为,反映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所以,法官可能会基于此在量刑幅度内适当从轻处罚,比如原本可能判较重的刑罚,因为还钱情节可能会判处相对轻一些的刑罚,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能会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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