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与辞职是一回事吗?

我现在想离开公司,搞不清楚离职和辞职是不是一样的。离职和辞职在手续、权益方面感觉有点不同,我想知道它们本质上是不是一回事,对我后续找工作、社保这些会不会有不同的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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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辞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把离职和辞职混为一谈,但实际上它们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它包含的范围比较广泛,既可以是员工主动提出的,也可以是因为公司的原因,比如被公司辞退、公司倒闭等导致员工离开公司。而辞职主要是指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行为,强调的是员工的主动意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员工主动辞职的法律依据。而离职涵盖的情况更多,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手续办理方面,辞职通常是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公司,然后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就可以离职。而离职如果是因为被辞退等情况,除了办理工作交接,可能还会涉及到经济补偿等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员工后续的影响也有所不同。辞职一般是员工主动的选择,可能是为了更好的职业发展等原因,在求职时对下一家单位来说,这可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说明员工有主动追求更好机会的意识。而如果是因为被辞退等原因离职,可能需要向新单位解释清楚离职原因,否则可能会让新单位产生一些疑虑。 综上所述,离职和辞职虽然有一定的关联,但并不是一回事,它们在概念、法律依据、手续办理和后续影响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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