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是否不缴纳增值税?
我采用还本销售方式卖货物,不太确定在这种销售模式下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我担心如果理解错政策,没缴税会面临税务风险,要是多缴了税又会增加成本。所以想弄清楚,这种销售方式到底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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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本销售是企业销售货物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部分销货款一次或分次无条件退还给购货方的一种销售方式。从税收法规的角度来看,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也对如何核定销售额给出了明确的方法,当价格不合理时,可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或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还可以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在还本销售业务中,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时会按照正常的销售行为向购买方收取价款并开具发票,这就意味着该销售行为已经符合了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特征。销售方不能因为后续有还本的安排,而不将销售货物的行为认定为应税销售,不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销售货物环节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销售方应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能因为之后要退还本金,就不缴纳这部分税款。所以,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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