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套建设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我在城市里买了套房子,听说要交城市配套建设费,但我不知道该把钱交给哪个部门。我担心交错地方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也不知道收费部门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所以想问问,城市配套建设费到底是由哪个部门来收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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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配套建设费是政府为建设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收取的一项费用。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在我国,城市配套建设费的收取部门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不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会指定不同的部门负责。常见的收取部门有以下几种。 其一,住建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比较常见的收费主体。住建部门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负责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就规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征收。 其二,财政部门。部分地区由财政部门直接收取城市配套建设费。财政部门在资金管理和收支方面具有专业优势,能够确保费用的规范收取和合理使用。比如一些城市会设立专门的财政非税收入征收机构,负责包括城市配套建设费在内的各类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其三,行政审批部门。在推行“一站式”政务服务改革的地区,行政审批部门可能会承担城市配套建设费的收取职责。这样可以方便建设单位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一并缴纳费用,提高办事效率。 如果想确切了解当地负责收取城市配套建设费的部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信息。一是咨询当地政府政务服务大厅,那里通常设有综合咨询窗口,工作人员能提供准确答复。二是登录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的收费政策和部门职责。三是拨打当地的政务服务热线,按照语音提示选择相关服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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