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撞倒了跑了是否算肇事逃逸?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把人撞倒了,当时心里害怕极了,没多想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特别后悔,心里一直很忐忑,就想知道这种把人撞倒后跑掉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肇事逃逸啊?要是算的话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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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撞倒了跑了一般是算肇事逃逸的。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比如,您把人撞倒后,不管是觉得自己没责任而直接驾车离开,还是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弃车逃跑,都符合肇事逃逸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刑法角度,如果因为逃逸造成了严重后果,处罚会更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肇事逃逸不仅会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还会有行政处罚,严重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旦发生事故,正确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 相关概念: 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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