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国家法律规定吗?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最近厂里发生了一起小的安全事故。大家都在讨论责任追究的事儿,我不太清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不是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呢?要是有规定,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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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确实是国家法律规定。简单来说,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就是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违反安全规定等情况,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这方面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此外,对于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根据其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或者吊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等。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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