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军训时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军训时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也就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军训时受伤,学校原则上要承担责任。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学校需要提供更高标准的保护。如果学校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比如在军训前对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安全教育,安排了专业的教官,并且在军训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那么学校可以不承担责任。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军训时受伤,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例如,学校没有对教官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教官在训练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导致学生受伤;或者学校没有为军训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如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等。在这种情况下,学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学生受伤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比如其他学生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学生在军训时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如果发生此类情况,家长和学校应该及时沟通,明确责任,妥善处理赔偿等问题。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