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不给合同算违约吗?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对方签完后就把两份合同都拿走了,没给我一份。我担心自己权益没保障,想问下对方这种签订合同后不给我合同的行为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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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签订合同后不给合同是否违约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要判断合同中是否有关于交付合同文本的相关约定。合同是双方或多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果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签订合同后,一方要向另一方交付合同文本,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若一方签订合同后没有将合同给予对方,就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构成违约。 其次,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交付合同文本这一事项。虽然没有约定,但从合同履行的角度来看,交付合同文本也是保障合同顺利履行以及当事人知情权的重要环节。不给对方合同,可能会使对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准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不过,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典型的违约,但对方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如果遇到签订合同后对方不给合同的情况,首先可以和对方友好协商,要求其交付合同文本。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帮助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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