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好合同后对方一直不给我合同,合同还有效吗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一份合同,可签完之后对方一直没把合同给我。我心里有点不踏实,担心这合同会不会因为我没拿到就无效了。我就想知道,在这种对方不给我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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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签好合同后对方一直不给您合同,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合同文本的交付为要件。简单来说,合同有效无效,关键不在于您有没有拿到合同本子,而是看合同有没有满足一些基本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即成立并生效。比如,您和对方谈好买卖一批货物,双方都有相应能力,也都是真心想做这笔买卖,内容也合法合规,那么哪怕没给您合同,合同也是有效的。 不过,从实际操作和证据留存的角度来看,持有合同文本对于当事人来说是较为有利的。要是以后双方因为合同的事情发生纠纷了,没有合同文本,您在举证证明合同具体内容、双方约定等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 要是遇到对方不给合同的情况,您可以先和对方友好沟通,告诉对方合同对您很重要,您需要这份合同,并保留好沟通记录,像短信、邮件、聊天记录等。要是合同里约定了交付方式和期限等,就按照约定要求对方给您合同。要是对方还是拒绝,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内容,比如找当时在场的证人作证,或者依据你们之间以往的交易习惯来证明 。要是实在没办法,还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让对方交付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诉讼时要准备好签订合同的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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