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否要经过一次仲裁两次法院审理?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走法律程序解决。听说劳动仲裁得先仲裁一次,然后还得经过两次法院审理,这是真的吗?我想知道具体的流程到底是怎样的,是不是必须经历这些步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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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一定需要经过一次仲裁和两次法院审理。 首先,解释一下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的概念。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它是一种比较快速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而法院审理则是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 在劳动纠纷解决流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劳动仲裁是劳动纠纷进入法院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 对于仲裁结果,如果双方都认可,那么就不需要再进入法院审理程序,仲裁裁决就会生效执行。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通常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这就可能出现一次仲裁后经过两次法院审理(一审和二审)的情况。不过,如果当事人在一审判决后服判,没有提起上诉,那么就不会进入二审程序。所以,劳动仲裁不必然要经过一次仲裁和两次法院审理,这取决于当事人对仲裁结果和一审判决是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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