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是否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心里着急想直接去法院起诉。但听说得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行,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我就想弄清楚,要是不经过劳动仲裁,到底能不能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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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中,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通常不得直接提起诉讼,这就是所谓的“劳动仲裁前置”原则。 劳动仲裁前置,简单来说就是发生劳动争议后,不能直接去法院打官司,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个步骤。只有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主要是因为劳动争议有其特殊性,劳动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纠纷方面更具专业性,能高效、专业地解决大部分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这时就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但这类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大多数劳动争议还是要遵循劳动仲裁前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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