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伙买房后再单独买房算第二套吗?

我之前和朋友合伙买了一套房,现在我想以自己的名义再买一套,不知道这种情况新买的房子算不算第二套房。我不太清楚相关政策,也不知道怎么界定,很担心会因为算第二套房而面临更高的首付和利率,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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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套房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合伙买房后再单独买房是否算第二套之前,我们先来明确“第二套房”的概念。简单来说,第二套房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对于如何认定是否属于第二套房,在我国有一系列明确的政策规定。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具体到合伙买房再单独买房的情况,这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如果合伙买房时,在房屋产权登记上有你的名字,那么从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来看,你名下已经有了一套住房。之后你再以自己名义单独买房,银行在认定时,通常会将其视为第二套房。因为按照上述规定,只要在房屋登记系统中能查到你名下有住房,再次购房就可能会被执行第二套房的政策。 然而,如果合伙买房时,虽然你参与了出资等行为,但房屋产权登记上并没有你的名字,并且在征信记录等方面也没有体现你有住房贷款记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再单独买房,有可能被认定为首套房。因为既没有房屋登记信息显示你名下有房,也没有贷款记录表明你有过购房贷款行为。 不同地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区可能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当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银行的具体规定等。有的地区可能实行“认房又认贷”,即既看房屋登记信息,又看贷款记录;而有的地区可能只侧重于其中某一方面。所以,在实际判断时,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贷款银行,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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