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企重组第二轮下岗潮真的已经到来了吗?

最近听到好多关于国企重组会带来第二轮下岗潮的说法,我自己就在国企上班,心里挺慌的。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说法有没有依据,国企重组真的会引发下岗潮吗,企业裁员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展开 view-more
  • #国企重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国企重组与所谓“第二轮下岗潮”之间的关系,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规定。 首先,国企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这可能包括合并、分立、资产剥离等多种形式。在国企重组过程中,涉及到职工安置问题,就不得不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着严格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也就是说,国企重组若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是可以进行裁员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就会出现所谓的“下岗潮”。法律同时也保障了职工的权益。比如,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并且,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此外,对于被裁减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虽然国企重组可能会导致部分人员的岗位变动,但不能简单地说“第二轮下岗潮”已经到来。企业的裁员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也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稳定就业,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