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假冒产品商标罪大吗?


代销假冒产品商标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代销假冒产品商标。代销假冒产品商标,就是在销售过程中,代理销售那些带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这里的“明知”,包括明明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如果代销者确实不知道所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代销者根据一些明显的迹象,如价格过低、进货渠道不正规等,应当能判断出商品是假冒的,却仍然进行销售,那就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 关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如果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刑事处罚外,代销假冒产品商标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此外,商标注册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代销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总之,代销假冒产品商标的行为可能会带来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还会有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商业活动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仔细审查所销售商品的来源和商标情况,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