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财产保全还在办理期间对方卖房行不行?

我和别人有经济纠纷,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但还在办理过程中。我发现对方好像要把名下的房子卖掉,我就担心他要是真卖了,到时候我的权益就没法保障了。我想知道在财产保全办理期间,对方卖房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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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财产保全还在办理期间对方卖房是否可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如果在财产保全还未完成裁定和实施时,从法律程序上讲,对方名下的房产仍然处于可正常交易的状态,其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分,包括出售。因为此时法院尚未对该房产采取限制处分的措施。但是,如果对方明知存在纠纷且你已申请财产保全,为了逃避债务而恶意转移房产,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对方的卖房行为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请求撤销该房屋买卖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在财产保全办理期间,你要密切关注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对方有恶意卖房等转移财产的行为,要及时向法院反映,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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