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年级打低年级学生是否算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一个在校园环境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其中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的情况较为常见,而判断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校园欺凌,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校园欺凌的定义。目前,虽然没有统一的法律条文对“校园欺凌”进行明确定义,但在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指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从行为主体来看,高年级学生和低年级学生均属于学生群体,符合校园欺凌发生在学生之间这一主体条件。 从行为方式上,高年级打低年级学生属于肢体上的攻击行为,满足“通过肢体手段实施欺负”这一要素。如果这种殴打是蓄意或恶意的,比如高年级学生出于霸凌的目的,故意去挑衅、殴打低年级学生,那就更符合校园欺凌的特征。 从危害后果来讲,被打的低年级学生很可能会遭受身体伤害,如擦伤、淤青、骨折等;也可能会造成精神损害,像产生恐惧、焦虑、自卑等心理问题。一旦出现这些情况,也表明该行为具备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后果。 不过,如果高年级学生打低年级学生是因为低年级学生有严重过错在先,且高年级学生的行为是一时冲动的自卫或反击,并且情节轻微,未造成明显伤害后果,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就不能简单认定为校园欺凌。但即便如此,学校也应该及时介入,对双方进行教育和调解。 如果确定这种行为属于校园欺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总之,高年级打低年级学生在多数情况下很可能构成校园欺凌,但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当遇到此类情况时,家长和学校都应该重视起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