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基本就按量刑建议判吗?
我因为一些事可能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了,但是心里一直没底。就想问问,签了这个是不是法院基本就会按照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来判啊?我很担心判得太重,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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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完全按照量刑建议来判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这意味着,虽然法院通常会考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也拥有最终的裁判权。如果存在上述几种情况,法院可以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例如,在审判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认罪认罚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了威胁、引诱等,那么法院就不会按照原量刑建议判决。此外,若审理认定的罪名与起诉指控的罪名不一致,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量刑。所以,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要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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