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债务股东是否需要承担?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公司经营不善,欠下了不少债务。我很担心这些债务会落到我头上,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公司的债务股东到底需不需要承担呢?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要承担,还是有特定情形才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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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需要承担。这涉及到公司法人制度,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就像一个独立的“人”一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只要按照规定完成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就不需要再为公司的债务额外买单。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比如,股东出资不实。若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足额缴纳出资,在这种情况下,股东需要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 还有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况。股东如果在公司成立后,通过各种手段将自己的出资抽回,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也在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 另外,当出现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也就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股东不能把公司当成自己逃避债务的工具,如果这么做了,就要对公司债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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