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以一方名义存款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在法律层面探讨夫妻以一方名义存款是否为家庭共有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以一方名义存款的资金来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益等,即便存款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的贡献往往是综合的,不能简单以存款的名义来判断归属。例如,丈夫负责外出工作赚钱,妻子负责照顾家庭、抚养子女,丈夫将工资存入自己名下的账户,这笔存款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存款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只是在婚后以其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那么这笔存款仍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家庭共有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一笔存款,婚后只是将其转存到新的账户,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婚前财产证明等证据,就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约定该存款为一方所有,那么按照约定处理。 在判断夫妻以一方名义存款是否为家庭共有财产时,关键在于确定资金来源以及是否存在特殊约定。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问题,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