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打工得来的钱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几年了,我平时出去打工赚钱,她在家操持家务。现在我们因为一些事情闹得不太好,可能要分开。我就想知道,我打工赚的这些钱,算是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吗?以后要是分的话该怎么算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来看,夫妻一方打工得来的钱通常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两人领了结婚证开始,一直到婚姻关系结束(比如离婚或者一方去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打工获得的收入属于上述规定里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范畴。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夫妻结婚之后,一方通过打工赚的钱,不管是哪一方出去工作赚钱,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家庭经济贡献的平等性和共同性。 不过呢,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就要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打工的收入归其个人所有,那么这部分钱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所以,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打工得来的钱是共同财产,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就会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归属。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