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挥霍21万,偷自己家的财物构成盗窃罪吗?


在探讨熊孩子偷自家财物是否构成盗窃罪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盗窃罪的基本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公私财物通常指的是他人所有或者占有的财物。 从法律条文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家庭内部盗窃行为的特殊考量,因为家庭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社会上的盗窃行为有所不同。 回到熊孩子挥霍21万偷自家财物的情况,首先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孩子未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即便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即便孩子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考虑到是偷拿自家财物,并且如果家长给予了谅解,一般也不会轻易认定为犯罪。但如果家长坚持追究孩子的责任,司法机关在处理时也会酌情从宽。此外,家长还可以从民事角度来处理,比如要求孩子返还财产,如果孩子没有财产可供返还,由于孩子是未成年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家长也需要反思自己在监护过程中是否存在疏忽。 总之,熊孩子偷自家财物是否构成盗窃罪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同时要妥善处理家庭内部的矛盾和问题,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