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算不算孩子的监护人?
我母亲再婚,继父和我们一起生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继父算我的监护人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也不确定继父对我有哪些监护权利和义务,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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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继父是否算孩子的监护人,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监护人的概念。监护人就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像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他们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这里说的父母通常指的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但是,当继父与孩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时,情况就不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继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进行了抚养教育,比如提供生活费用、关心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等,那么在法律上,继父就相当于孩子的父亲,也就成为了孩子的监护人,拥有和亲生父亲一样的监护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包括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管理孩子的财产、代理孩子进行民事活动等。 相反,如果继父没有与孩子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比如孩子没有和继父一起生活,继父也没有对孩子进行抚养教育,那么继父就不算孩子的监护人,监护权仍然由孩子的亲生父母行使。所以,继父是否算孩子的监护人,关键在于是否与孩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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